桃李之馈
 更新时间:2024-10-12 09:23:47
táo lǐ zhī kuì

典故出处

《诗·大雅·抑》:“投之以桃,报之以李。”

成语资料

成语解释:原指互赠礼品,后引申指送礼,贿赂。
成语举例:明·归有光《河南策问对二道》:“吹毛求疵,诋欺无限,桃李之馈,集以成罪。”
常用程度:一般
感情色彩:褒义词
语法用法:作主语、宾语;指送礼
成语结构:偏正式
产生年代:古代

字义分解

读音:táo

[táo]

落叶小乔木,品种很多,果实略呈球形,表面有短绒毛,味甜,有大核,核仁可入药:桃儿。桃李(喻所教的学生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实至名归,尚事实,不尚虚名)。世外桃源(指不受外界影响的地方或幻想中的美好世界)。 ◎ 形状像桃子的:棉桃儿。 ◎ 指核桃:桃仁。桃酥。 ◎ 姓。

读音:lǐ

[lǐ]

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 ◎ 姓。 ◎ 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
读音:zhī

[zhī]

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 ◎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 ◎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 ◎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 ◎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 ◎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 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
读音:kuì

[kuì]

进献,进食于人:“凡王之馈,食用六谷”。 ◎ 泛指赠送:馈赠。馈遗(wèi )。馈送。馈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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